【連網】 一個多月前,江蘇省公安廳向社會發布了服務群眾8項改革措施,其中有兩項從發布之日起實施,另有兩項分別于今年5月1日和7月1日實施,其他4項舉措3月1日起實施,這4項措施涉及戶口遷移和交通管理等方面。昨天,記者就公眾關注的一些舉措,約請江蘇省公安廳相關負責人進行了解讀。
重點解讀
簡化華僑恢復戶口登記手續
舊政
華僑回國來江蘇定居的,應當先向擬定居地的省轄市(省直管縣)政府僑務部門提出申請,經僑務部門核查審批后,領取《華僑回國定居證》,再憑《華僑回國定居證》等有關材料,到定居地公安機關申報戶口登記。
新政
已注銷戶口的江蘇籍華僑回到江蘇工作、生活的,可由本人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和國外合法有效居留證件,向原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申請恢復戶口,符合現住地落戶條件的,可在現住地直接恢復戶口。
背景:
江蘇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副總隊長周達清說:江蘇是沿海重點僑鄉,現有200多萬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在江蘇創新創業的非江蘇籍的僑商僑領及各類中高端專業人才達50萬人。伴隨華僑華人來往境內外頻次的增加,沒有國內身份證明導致的矛盾和問題日益突出,致使他們在融資、申請駕照、辦理銀行信用卡、交通出行、就醫看病等方面遇到諸多困難。為擴大開放,吸引僑胞投資創業,江蘇省公安機關推出了這一新的舉措。
解讀:
新政策實施后,對于符合條件的江蘇籍華僑,可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和國外合法有效居留證件,直接向原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申請恢復戶口,符合現住地落戶條件的,可向現住地縣級公安機關申請直接恢復戶口。對于查找不到注銷記錄的江蘇籍華僑,以及非江蘇籍華僑回國來江蘇定居的,仍按原有規定辦理。
華僑身份依據《國務院僑務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界定華僑外籍華人歸僑僑眷身份的規定〉的通知》(國僑發〔2009〕5號)予以界定。江蘇籍華僑的范圍包括:從江蘇省注銷常住戶口后出國定居的華僑;原籍江蘇,考入外省(市、區)大中專院校,從學校集體戶注銷戶口后出國定居的華僑。已經取得住在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的華僑,憑中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國外居留認證或者國內公證機構出具的國外居留證明認定;未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視為華僑的,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出具的5年出入境記錄認定。
具體怎么辦
華僑申請恢復戶口的,可向原籍戶口所在地、本人合法穩定住所地、符合投靠條件的直系親屬或單位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恢復戶口書面申請;本人有效護照;駐外使領館或國內公證機構出具的認證、公證華僑在國外的居留證明;戶籍注銷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注銷證明或能證明原籍戶口被注銷的戶籍檔案資料;申請在本人合法穩定住所、直系親屬或者單位恢復戶口的,還需分別提交合法穩定住所、直系親屬或單位相關證明材料。
放寬親屬投靠戶口遷移范圍
舊政
原政策規定僅允許子女與父母之間相互投靠和投靠配偶。
新政
在保留原親屬投靠戶口遷移情形的基礎上,放寬了親屬投靠戶口遷移范圍,增加了特定條件下孫子女(外孫子女)與祖父母(外祖父母)、軍人家屬和岳父母、公婆與女婿兒媳的投靠情形。
具體規定:
父母雙亡的未婚子女可以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雙亡的成年人,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投靠本人。
夫妻一方為現役軍人的,另一方和未婚子女可以投靠現役軍人的父母;夫妻一方為現役軍人的,其父母可以投靠另一方;夫妻雙方均為現役軍人的,雙方父母與軍人的子女可以相互投靠。
在同一省轄市的,岳父母、公婆與女婿、兒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之間可以相互投靠。
以上投靠遷移,被投靠人應有投靠地家庭戶口和合法穩定住所,并經被投靠人和合法穩定住所所有權人同意。
具體怎么辦
居民辦理投靠遷移的,可向擬遷入地公安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投靠遷移書面申請;投靠雙方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投靠人與被投靠人之間關系證明,主要包括能夠證明親屬關系的居民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結婚證、戶籍檔案資料、親子鑒定證明、公證部門出具的關系公證書等;被投靠人和房屋所有權人同意遷入的書面申明;被投靠人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屬于父母雙亡、軍人家屬投靠情形的,還需要分別提交死亡證明、現役軍人身份證明材料。如將戶口遷往農村地區,還須符合當地政府制定的落戶條件。
放寬大學生戶口遷移條件
舊政
原政策規定,大中專院校學生入學時可自愿選擇將戶口遷往學生集體戶,但只有在畢業以后,才可以將戶口從學校遷出。
新政
大中專院校學生在校期間可辦理一次戶口從原籍遷入學生集體戶,也可申請將戶口從學生集體戶遷回原籍或遷入本人合法穩定住所,遷入地與原籍地不在同一省轄市的,按市外遷入政策辦理。在校期間轉學、退學、肄業或被開除學籍的,仍按原有政策規定辦理。
具體怎么辦
大中專院校學生在校期間,憑錄取通知書,可向原籍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將戶口遷入學校學生集體戶。申請將戶口從學校學生集體戶遷回原籍、本人合法穩定住所或者現家庭所在地的,可向學生集體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遷移戶口書面申請;本人居民戶口簿(常住人口登記表)、居民身份證;學生集體戶主管部門書面意見書。擬遷入地與原籍地不在同一省轄市的,按市外遷入政策辦理;擬遷入地與原籍地在同一省轄市,地址發生變化的,按市內遷入政策辦理。
其他看點
機動車號牌 網上可自選
3月1日起,省內機動車車主辦理各類小型汽車新車上牌,可登錄各市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在公布的機動車號牌號碼段內自主編排機動車號牌號碼,供編排的號牌號碼不少于5萬個。
交通違法 網上可自助罰繳
3月1日起,省內機動車車主、駕駛人可登錄江蘇銀行網上銀行或手機APP,查詢交通違法電子監控記錄,對適用簡易程序且不作記分處理的200元以下罰款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自助處理并繳納罰款。
需要注意的是,網上自助罰繳服務主要面向私人小汽車的交通違法,不適用大中型客貨車、公路客運、旅游客運、危化品運輸車、校車等重點監管車輛交通違法以及地方法規規章規定的部分重點管理交通違法行為。
機動車檢驗 標志領取點多了
針對6年內免于上檢測線檢測的車輛,每兩年領取檢驗合格標志,3月1日起,在全省所有居民區附近公安交警大、中隊和有條件的派出所,以及機動車登記服務站、二手車交易市場等代辦車輛業務單位,全部設立免檢車輛檢驗合格標志領取點,方便群眾就近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