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 顧曉昕 通訊員 解兆輝 葛勇)日前,城管海州二大隊執法人員查處一起門面房擅自向污水管道排放餐廚廢棄物案件,當事人被處以一萬元罰款。這是連云港市首次對此類案件進行處理,也標志著全市污水管道排放廢棄物查處工作拉開了帷幕,今后再隨意排放廢棄物將受到嚴厲處罰。
據了解,近期海州城管二大隊執法人員在巡查中發現,某酒店在海州區通灌南路兆隆新村一處門面房擅自向污水管道排放餐廚廢棄物,執法人員當場拍照取證并對其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要求當事人依法接受配合調查。
據執法人員介紹,根據《連云港市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第七項的有關規定:“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不得將餐廚廢棄物排入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河道、湖泊、溝渠和公共廁所。”同時,《連云港市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也規定: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未遵守本辦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至第八項規定的,由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對照《連云港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處罰權自由裁量基準實施辦法》,海州二大隊對當事人作出罰款一萬元整的行政處罰,并依法定程序,先后向當事人送達《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行政處罰決定書》。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到指定銀行繳納了罰款,此案告結。
此次案件的辦結,宣告了污水管道排放廢棄物查處工作拉開了帷幕,隨意排放廢棄物將受到嚴厲的處罰。城管海州二大隊也專門成立了負責餐廚廢棄物案件辦理的機動中隊,從轄區通灌路開始對違規收集處理餐廚廢棄物的飯店商戶進行逐一排除,以點帶面,繼續推進轄區餐廚廢棄物案件辦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