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11 月 20 日,江蘇省高院通報稱,今年前 10 個月,江蘇法院受理 57 萬多件執行案件,執結 42 萬多件;全面啟用 " 總對總 " 查控系統,凍結扣劃 " 老賴 " 存款 140 個億;將 26 萬余名 " 老賴 " 納入失信名單,均比上年同期大幅增長。今年以來,全省法院移送拒執犯罪嫌疑人近 700 人,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 121 人。
140 億存款被凍結扣劃 7.2 萬余名 " 老賴 " 還錢
據了解,江蘇承擔了全國 1/10 的執行案件,執行案件總量連續 4 年位居全國第一。今年前 10 個月,全省法院將 26 萬多名 " 老賴 " 列入失信名單,促使 7.2 萬多人主動履行義務。目前,江蘇三級法院全部啟用最高院的 " 總對總 " 查控系統,能全方位 " 點對點 " 地查控 " 老賴 " 在工商、國土、房產、人口、民政、車輛、地稅、公積金、養老金、支付寶、保險理財產品等 17 個領域的信息。" 老賴 " 信息通過省法院執行指揮中心,以網絡對接方式,直接嵌入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人行南京分行等聯動單位的工作平臺,自動啟動對 " 老賴 " 貸款、投資、擔任企業高管、參加招投標等活動的限制。
前 10 個月,江蘇法院凍結、扣劃 " 老賴 " 存款 140 個億;查到 " 老賴 " 名下車輛信息 138 萬多條,僅南京、蘇州兩市的不動產信息就有 4500 多條。今年以來,江蘇法院在集中執行行動中,拘留 1.5 萬多人次,罰款金額超千萬;移送拒執犯罪嫌疑人近 700 人,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 121 人。
目前,江蘇省三級法院全面運行《執行案件流程節點管理系統》,并全部與最高院成功對接,每 2 分鐘向最高院推送一次數據,可實現對執行案件 37 個節點全流程監控。全省配備執法記錄儀 2268 臺,基本做到一線執行人員人手一臺。全省所有法院已全部啟用 " 一案一人一帳號 " 的執行案款管理系統,為每個案件每個當事人配置專屬虛擬賬號,案款進出全程留痕。當事人還可通過網銀轉賬、手機轉賬等多種方式支付。今年 1-10 月,全省三級法院已通過該系統到賬執行款達 375.79 億元。
在執行線索處理方面,江蘇三級法院舉報電話向社會公開,一旦接報并核實,各級執行指揮中心即向距離被執行人或其財產最近的法院或執行人員下達指令,在第一時間出警,進行有效控制。今年 1-10 月,僅江蘇高院執行指揮中心接到舉報電話下達指令 167 次,拘人扣車成功率達到 100%。
在司法網拍方面,江蘇所有法院全部上網,所有需要變現資產網上拍賣、所有拍賣環節全部網上公開,所有拍賣實行零傭金。
對疑難案件 法院 " 招標辦案 " 讓人耳目一新
在每個法院,幾乎都有債主頭疼、法院難啃的 " 硬骨頭 ",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有近 20 件類似案件。近日,江蘇高院組織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到徐州、蘇州、無錫等地,監督、考察法院執行工作。現代快報記者從徐州中院了解到,為解決這個難題,該院執行局決定對其中部分難啃的 " 骨頭案 ",面向全市法院掛牌招標," 哪家基層法院有能力執行這起案子,就讓哪家法院辦 "。楊某申請執行 " 老賴 " 李某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成為該市被掛牌招標的第一案,被徐州泉山法院執行局拿下。
據了解,這起案件歷時多年,楊某要求李某根據法院判決,搬出占用的汽配大樓廠房,并賠償損失 50 萬元,雙方對立情緒非常嚴重,原執行法院一直沒能順利地對該案執行到位。接下這塊燙手山芋后,泉山法院決定交給執行局長宋遙主辦,成立執行組,接到中院指定執行裁定書當天就立案,剖析問題癥結焦點后。宋遙帶領強制執行組 10 名干警到現場勘察,約談 " 老賴 " 李某,明確告訴他抗拒執行的法律后果。經多次釋法調解,李某與兒子主動從侵占的大樓中搬出,但占據一樓的李某女兒女婿拒絕搬離。執行公告到期后,泉山法院副院長滕丙業帶領 48 名干警、3 名人大代表現場,決定 " 清場 "。李某女兒女婿阻撓執行,報警謊稱搶劫。民警查實后對他們進行了訓誡。在人大代表監督下,執行干警對房間財產逐一登記,搬到指定場所,全程由 3 臺攝像機、多部執法儀錄像,當天執行完畢。接受教育的李某女兒女婿承認錯誤,接回了被異地保存的財產,該案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法院作為投保人 對困難人群投保 " 執行救助險 "
在法院執行中,有的申請執行人生活困難,被執行對象也拿不出錢,這種情況該怎么辦呢?現代快報記者從蘇州中院了解到,在實施現有救助機制的基礎上,吳江法院與人保吳江支公司建立聯動,法院作為投保人,用執行救助基金一次性購買執行救助險。屆時,投保的救助基金總額可以增益 1.3~1.5 倍,同時也可以在法律規定的救助金額不超過轄區職工 36 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總和的基礎上進行上浮,進一步解決困難執行申請者的燃眉之急。救助資金發放前,先由保險公司協助調查申請材料的真實性、申請人經濟生活現狀等情況,再由法院審核,救助款發放結束,保險公司將再次回訪核實。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2015 年,張某在吳江發生車禍,正值壯年的他因頭部受傷被鑒定為三級傷殘,喪失了生活自理能力和勞動能力,兒子才 10 歲,妻子也跟他離了婚。但是,未投保交強險的被執行人沒有能力履行賠償義務,這讓張某一家陷入困境。為此,吳江法院在執行過程中,根據張某的申請,將他作為執行救助對象。近日,保險公司人員已經對張某的實際生活情況上門走訪,并調查核實,接下來法院將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審核,確保救助款項發放到位。
江蘇高院有關人士表示,像徐州、蘇州等地的這些做法,在全國法院執行中屬創造性的舉措。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目前無錫中院研發了 " 被執行人履行能力大數據智能分析系統 ",運用海量數據,動態描述 " 老賴 " 社會關系、資金往來、財產信息等綜合狀況,以全景視圖形式呈現 " 老賴 " 綜合履行能力,有 7 名 " 老賴 " 子女準備上收費較高的私立學校,被法院及時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