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11月28日,《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草案)》(以下簡稱《辦法(草案)》),提請江蘇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審議。現代快報記者注意到,《辦法(草案)》擬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產假期間,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安排男方享受不少于5天的共同育兒假。
近年來,有關女性被家暴的新聞層出不窮,怎樣保護女性人身權益?《辦法(草案)》強調“禁止對婦女實施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擬在縣、鄉(鎮)級設立或指定婦女庇護場所,為遭受家暴的女性提供救助。《辦法(草案)》中指出,縣級人民政府、有條件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設立或者指定婦女庇護場所,為遭受家庭暴力暫時不能歸家的婦女,及與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人和有贍養扶養關系的成年人,提供不超過15天的免費臨時庇護和其他臨時性救助。
育兒問題也一直讓人關心。《辦法(草案)》在女性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方面表示,政府將加大供給公益性0-3歲嬰幼兒社區托管服務,并制定托幼機構服務及收費標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產假期間,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安排男方享受不少于5天的共同育兒假。
現代快報記者注意到,這與6月初征求意見時相比有所變化,從普遍性的假期變成了鼓勵執行,從不少于15天變成了不少于5天。目前,江蘇的奶爸們可以享受15天帶薪“護理假”,如果再加上5天的共同育兒假,就有至少20天的時間陪伴、照料剛出生的寶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