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武娜 金濤 文/圖)昨天,筆者從交警部門獲悉,經過一段時間的宣傳教育,有不少車主已經遵守法律規定,養成了斑馬線前禮讓行人的文明出行習慣,但還有少數人仍存在斑馬線前不禮讓的違法行為。
昨天上午,筆者在市交警支隊交通指揮中心看見,在解放路與鹽河路的交叉路口,從8時37分到9時21分,40多分鐘內先后有2輛車存在不禮讓行人的交通違法行為。
市交警支隊交通指揮中心負責人張來軍介紹,機動車不禮讓行人的不文明行為,很容易造成正在通過斑馬線的行人與機動車相撞后行人受傷。今年以來,有7萬余起斑馬線前不禮讓行人的違法行為被處罰。筆者也了解到,從事故率來看,因為機動車沒有禮讓行人造成的交通事故至少占所有事故的三分之一。
“一旦行人進入了機動車道,機動車對行人的通行有影響的,機動車就應當主動避讓。對于這個行為,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會對駕駛人處以50元罰款,扣3分。”張來軍說,行人,是指步行的市民、推自行車的市民和推電動車的市民,而騎行的市民一律不算在抓拍范圍內。
交警部門提醒車主,處罰不是目的,而是讓駕駛人能更文明地出行。斑馬線對駕駛員而言,就意味著警戒線。在臨近斑馬線時,駕駛員應提早減速慢行,耐心避讓,必要時可選擇停車,切不可急躁地與行人搶行,防止撞到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