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 肖婷婷 通訊員 于和義)為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近日,我市制定出臺了《全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從即日起至2018年底,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據了解,此次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工作將從產品質量、流通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方面“一條龍”推進。無證非法生產、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等行為,都是此次治理的重點。
在綜合治理實施過程中,我市將組織清理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督促指導新建住宅小區、勞動密集型企業、大型商場市場等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同步建設具備過載保護、功率監測、充滿自停、故障報警等功能的電動自行車智能集中充電系統;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方案》還明確了各級政府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職能分工。其中,產品質量監督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管,強化電動自行車生產許可準入;工商管理部門依法負責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維修經營者以及倉庫的監督檢查力度;規劃、建設、住房、城管部門依照各自職責,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建設等管理工作,規范電動自行車按劃定的停車位置規范停放電動自行車;公安、消防、安監等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負責指導公安派出所、安監所等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宣傳教育,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等行為;村(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要督促業主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